法学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方针政策,具有使用计算机进行信息处理与管理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要求学生具有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知识基础;具有较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掌握法学知识和法律规定,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和国内立法信息;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较强的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能够熟练应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具有良好地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的素质和能力。
三、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合同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亲属法及继承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文书、证据法学、律师业务与公正、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及社会保障法。
四、基本修业年限
专升本层次为2.5~5年
五、毕业学分要求
课程总课时为1720,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与实践环节,修满规定学时,即准予毕业。 六、授予学位本科毕业生符合国家和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规定的条件,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责任编辑:小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