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在我省下达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并经湖北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的招生学校和专业,可在我省招生。未经湖北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的招生学校和专业,不得在我省招生。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分为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习形式分为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省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加试科目、加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报名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GCD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未获得毕业证书者一律不得办理报名手续。严禁在校专科生报名参加专升本的考试。
4.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5.一般应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6.符合上述报考条件,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二)报名时间
我省今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0日-31日(31日24:00时关闭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间过后不安排补报名。
2.现场报名确认时间为9月1日-7日(市、州可根据报名情况在此时间内适当调整)。
(三)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期间,由考生个人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名网站(http://crgk.hbee.edu.cn),准确输入本人基本信息(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一致)和报考相关信息,同时填报1至2个学校(每所学校可选报1至2个专业)志愿,高起本、高起专不得兼报,专升本考生不得兼报不同科类。网上报名时,考生一般应选择户籍所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点,并不得重复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本人对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给网报系统(现场确认时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得再进行修改),网报系统检查无误后将自动生成考生网报号。考生必须记住自己的网报号。如网上报名期间要修改本人信息,可通过网报号再次进入网报系统进行修改。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在网上报名预约的时间内,凭网报号持相关证件到自己选择的现场报名确认点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包括进行资格审查、电子照相、缴纳报名费用、确认报名信息等。
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确认时不得接纳未参加网上报名的人员报名。只进行了网上报名而未到报名点办理确认手续的人员该次报名无效。
(四)现场报名确认点设置
今年我省成人高考现场报名确认点(以下简称“报名点”)的设置、管理仍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报名点必须设置在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得设置在有成人招生任务的高校或其它机构。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应严格规范报名点设置,确因报考人数过多等原因需在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之外设置报名点的,须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任何报名点不得自行设置分报名点。一般报名点只接纳“高起本”和“高起专”的报名工作,“专升本”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组织工作必须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直接负责。
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将本地现场报名确认点信息于8月10日前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确认,统一编制报名点代码并向社会公布。各报名点要根据报名人数及报名点现场设施情况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要明确标示出入通道,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积极做好疏导工作,避免因报名考生过多而导致意外情况发生。
(五)资格审查
考生在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必须出具网报号、本人身份证(军人证)和能够证明自己文化程度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必须出具相关毕业证明参加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考生专科毕业证书须能在网上查询。自考生的毕业证书须能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查询;成人高校毕业证书须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网(www.chsi.com.cn)查询,今年毕业但毕业证书尚未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网上网的成人考生,须出具所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的毕业证明。
报考卫生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出具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符合优录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出具能够证明可以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遏制有组织的大规模考生异地报考行为的要求,对报名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符的考生要进行“多证审核”,严格把关。少数外省户籍考生如确因工作原因须在我省参加报名考试的,除携带上述证明外,还须出具以下证明:①身份证号码为外省但具有湖北户籍的人员,必须出具本人湖北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②在鄂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且未参加工作的外省户籍人员,除出具毕业证外,还须出具入学录取名册复印件和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③在鄂厂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外省户籍人员,必须出具本单位人事部门工作证明、居住地街道居委会的居住证明和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④在鄂结婚定居、购房或长期居住但未获得湖北户籍的人员,必须出具居住地街道居委会提供的居住证明,结婚定居的还须出具结婚证及夫妻另一方湖北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购房的还须出具湖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产证。
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必须选派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在职在岗人员担任成人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并对所设置的报名点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指导。报名资格审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符合我省成人高考报考条件的,由考生本人填写《湖北省2009年成人高考考生特征证件审核表》,并粘贴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和规定的相关证明。凡审查通过的特征证件审核表,须由审查人员签署意见并署名,然后加盖公章。对无毕业证、证明材料不齐全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对考生所持的资格审查材料无法判断其真伪的,报名点应请当地公安机关配合核查。录取照顾证件不齐全的,一律不得办理录取照顾手续。
报名结束后,报名点应根据考生报名号按由小号到大号的顺序整理《湖北省2009年成人高考考生特征证件审核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应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查,对外省户籍的考生要全面逐一认真进行复查,并将外省考生的信息(包括姓名、单位、毕业学校、户籍所在地等)通过网络、公告栏等方式进行公示,以便社会监督。市(州)考试机构对考生资格审查负全责。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各市、州的考生资格审查情况进行抽查。
对复查和公示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外省户籍考生一律取消报考资格,相关善后工作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
(六)数据信息管理及上报
数据管理工作必须责任到人,坚持实行“谁校对、谁签字、谁负责”和“谁修改、谁负责”的责任制。
在现场报名确认中,考生核对本人信息发现有误时,必须在《考生信息核对单》上准确注明须修改的内容并签名。报名点信息员根据《考生信息核对单》上的修改内容进行修改,然后在表上标注修改时间并签名。
信息修改原则:考生重要信息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码有误的由市(州)招办集中报省教育考试院修改(姓名、身份证号不得同时修改)。个别考生如因粗心等原因导致有错别字或录入不全等需要修改的,必须由报名点负责人审核签字,信息员根据签字情况进行修改。考生信息核对单及报名点负责人签字材料须装订成册备查。报名确认工作结束后,如有个别考生还需修改信息,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审核修改。
责任编辑:小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