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成人高等学校必须将学费收入的20%以上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严禁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擅自举办成人高等教育;各高校不得擅自设立校外教学(站)点和分支机构,并衍生多级教学点;省外高校在青设立的函授站和远程教育学习中心统一归口为学校成教学院(成教部)管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要按照中央电大的统一要求设立校外(站)点,并接受中央电大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双重管理;我省高校在省外设立的函授(站)点和校外学习中心,须经我省和所在省省级教育行政审批,并接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严禁高校与个人、非法人单位和不具备办学条件的机构合作办学,严禁转移和下放办学权;严禁各高校将学历教育办学权以任何方式授予不具备办学条件的任何机构和自然人。同时,各高校及有关办学机构应统一规范校外教学(站)点名称。
另外,各高校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的招生章程和广告必须报经省教育厅审批后,以高等学校的名义发布,不得以学校二级机构(院系)的名义发布,未经省教育厅审批的不得发布;学校必须在校园网上开辟成人教育专栏,并设立咨询电话。同时,还必须明确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函授、业余、夜大和成人脱产班)的学习类型、办学层次、办学地点、学习方式等相关信息,不得混淆成人高等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网络本专科、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班以及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区别,不得发布模糊和虚假信息误导学生;各高校及校外(站)点都不得委托任何个人、中介机构参与组织成人招生工作;严禁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严禁未经成人高考擅自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严禁违规招收免试生、超前生、进修生等所谓的“先上车后买票”的学生。(作者: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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