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4号
来源:优易学  2013-12-13 9:21:16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负责处理理事会日常事务,加强理事会成员与学校的联系,保证理事会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理事会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学校将理事会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支持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七十五条  学校接受境内外社会各界各种形式的捐赠,拓展办学资源,改善办学条件。  学校根据捐赠方的意愿,在广泛听取教职员工和学生意见后,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可对特定建筑物、道路、园林、雕塑等予以命名或铭文纪念。  第七十六条  学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主动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办学信息。  学校采用多样性评价机制,重视上级主管部门的教育督导评价,注重校本评价,同时也积极关注国内外各类社会组织、学生家长等对学校的综合评价。  第七十七条  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以及变更名称等重要事项,由学校或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提议,经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充分讨论,校党委会或常委会审议,并报教育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第九章  学校标识  第七十八条  学校校训是“格高志远 学贯中外”。  第七十九条  学校校徽以展开的书本及茁壮的橄榄枝为主体构型,书本象征对学问与真理的求索,橄榄枝象征对和平与友谊的向往。两者衬托并环绕着三个元素,依次为中文校名简称(上外)、校名英译简称(SISU)和建校年份(1949)。  图示:  第八十条  学校中文校名字体采自鲁迅手稿集字。  图示:  第八十一条  学校标准色为上外蓝(SISU Blue),象征海纳百川的包容精神和胸怀天下的世界情怀。  第八十二条  学校校旗为长方形旗帜,旗面采用学校标准色,中央分别印有白色中文校名全称、校名英译全称和校徽。  第八十三条  学校校歌为《上外之歌》。  第八十四条  学校纪念日为12月29日。  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五条  本章程的修改由校长提议,提交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由校党委会讨论审定,并报教育部核准。  章程的修改过程应体现民主、公开原则。  第八十六条  本章程是学校运行的基本规范。  本章程生效之后,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本章程生效之前制定的学校规章制度,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应遵照本章程有关内容予以修改或废止。  校长办公室负责监督章程的执行情况,依据章程审查学校内部规章制度,受理对违反章程的管理行为、办学活动的举报和投诉,并向校长办公会议、校党委常委会报告章程执行监督情况。  第八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校党委。  第八十八条  本章程经教育部核准后,由学校向社会发布。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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