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
来源:优易学  2013-7-16 10:30:37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山西教育考试网信息:山西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    根据《山西省行政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2013年山西省劳教(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3年7月4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对象  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  7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  地点: 武警招待所413、418房间(南内环街52号,山西省武警总队斜对面)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  (一)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笔试准考证、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生源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2012年前(含)的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生源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除上述要求外,报考女所企业生产管理F职位的考生(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还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2),由服务所在地和派出部门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如不能提交《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或被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报考医学管理职位的考生应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一)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负责资格审查的机关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二)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请考生届时到山西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四)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五)资格复审中,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柴喜杰 郑凯  联系电话:15333418963 15333419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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