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以推行督学责任区制度为载体 切实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11:29:44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为切实提高教育质量,邯郸市充分发挥教育督学在督政、督教、督学中的作用,通过建立和完善督学责任区,不断强化教育督导功能,创新教育督导体制等措施,及时对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有力地促进了区域教育均衡教育、协调教育。      督学责任区制度,即:全市设立市、县两级督学责任区,分别由市、县两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管理。市级督学责任区重点负责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区民办中等及以下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同时对县级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各县(市、区)根据辖区内学校分布状况,划分出若干督学责任区,并为每个责任区配备2-3名督学,逐步构建起全覆盖的教育督导网络。与此同时,各县(市、区)在督学过程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教育督导体制,使教育督导功能得以不断强化。比如,邯郸县打破传统的“一岗双责”模式,探索建立专职为主的责任区督学队伍,从全县教育行政部门股级干部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公开选聘32名专职督学。这些督学不再担任原职务,保留原福利待遇和办公地点,在隶属关系上受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学区双重领导,在实践过程中职责明确,工作扎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邱县在督学责任区建设中,为充分发挥督学的作用,明确督学享有三项具体权力,即:重大事项知情权,可以出席学校重要会议,参与决策;对学校工作点评权,每季度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管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提出建议;重要事项建议权,对评优选模、大额资金使用、学校领导班子调整等提出建议。在树立督学威信的同时,还建立了督学业绩考核制度,加强对督学的监督和管理,实行责任区督学与学校同奖同惩,即:对工作积极、业绩突出、所提问题和建议有指导意义,责任区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明显提高的给予奖励;对业绩平庸、提不出问题和建议的进行调整、免职或解聘。这样,责任区督学有权有责,有奖有惩,切实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经过几年的实践,督学责任区制度有效地规范了邯郸市中小学的办学行为,促进了区域教育的协调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促进了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每位督学有了自己的“责任田”,责任意识明显加强,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督学采取推门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师生座谈、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开展工作,及时了解、分析、解决教育及学校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办学行为,促进了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二是促进了学校特色发展。督学责任区制度的建立与实施,使各学校都能经常性地接受督查、指导,缩短了学校督导评估周期,实现了由鉴定性评估向发展性评估的转变,突出了学校自主办学的主体责任,“督导与被督导”的关系逐渐变为“合作伙伴”关系,由原来的“我要督”转变为现在的“要我督”,学校期盼着督学去为他们问诊把脉、出谋划策,办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学校的特色发展思路逐步明晰。三是促进了督学自我发展、提高。督学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接受别人的监督,促使他们自觉主动地学习有关知识、研究新的问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邯郸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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