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认定2008年中小学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和数字实验室建设资质单位工作的通告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11:3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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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认定2008年中小学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和数字实验室建设资质单位工作的通告2008年河北省中小学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和数字实验室建设资质单位认定工作即将开始,请有关单位按本通告要求到河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办理(原“河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处”现更名为“河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其职能、人员和办公地址不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报(含年审)条件 (一)申报(含年审)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建设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营业资格; 2、注册资金为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具有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或校园网工程设计和施工经验; 4、拥有一定数量的具备较高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以及工程管理人员。(二)申报数字实验室建设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金为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具有数字实验室工程设计和施工经验; 3、拥有一定数量的具备较高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以及工程管理人员。 二、申报(含年审)审批程序 (一)申报(含年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首次申报建设资质的单位须填写《河北省中小学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和数字实验室建设资质申请登记表》(附件一),并按申报时领取的《申报2008年河北省中小学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和数字实验室建设资质单位须知》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文件。 2、2007年已获建设资质的单位须进行年审申报,申报时须填写《河北省中小学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和数字实验室建设资质年审登记表》(附件二),并按年审时领取的《2008年办理河北省中小学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和数字实验室建设资质年审单位须知》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文件。 (二)河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及技术专家对申报(含年审)中小学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和数字实验室建设资质单位进行综合评估。(三)河北省教育厅依据综合评估情况认定具有2008年“河北省中小学校园网(含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建设资格”、“河北省中小学计算机教室(含多媒体教室)建设资格”、 “河北省中小学数字实验室建设资格”的资质单位,颁发资质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三、申报(含年审)时间、地点 申报(含年审)时间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到2008年2月25日止,申报(含年审)的公司可到河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申报(含年审)。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22号,邮编:050061。咨询电话:0311-87041014,87044236。四、自省公布河北省中小学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和数字实验室建设资质单位认定结果之日起,各市、县(市、区)学校在建设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和数字实验室时,应从省2008年认定的具备建设资质的单位中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由不具备建设资质单位承建的中小学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和数字实验室工程,省、市将不予进行评估验收。对于出现重大质量和安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全省通报。 五、获得建设资质的施工单位在承建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和数字实验室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违法、违纪行为,将随时取消其建设资质,并予以通报。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附件1、河北省中小学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和数字实验室建设资质申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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