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09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1-12-11 13:19:1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市人事和国税、地税部门在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必须严格报考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市务必于2009年1月14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用特快专递寄送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2009年2月24日至3月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未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2009年6月16日至1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工作计划及要求。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请各市人事和国税、地税部门要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3),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名材料报送等各项工作。

  七、考试收费。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价 〔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按每人每科40元(含上缴国家6元)的标准,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地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送报名材料等费用,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按每人20元的标准拨给。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八、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考前培训应遵循考生自愿参加的原则;教材征订由各市在组织报考条件审查时进行。此次教材征订采取单科(本)征订方式,不得要求考生整套购买。各级国税、地税机关征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考前培训报名和教材征订工作,及时填报有关表单。国税机关以考前培训工作为主,地税机关以教材征订工作为主。考前培训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认定的远程教育培训机构“中税网校”进行培训,需要考前培训的考生,请登录“中税网校(www.cctae.com)”或拨打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8198-999咨询。其他有关事宜,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九、成绩公布。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影响面大,备受社会关注,各市人事和国税、地税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通力协作,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OO八年十二月十日

相关:各省市09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及方式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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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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