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二)辅导: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来源:优易学  2011-12-10 17:05:38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一)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的收人总额扣除各项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等支出后的净所得额,它既不等于企业实现的会计利润额,也不是企业的增值额,更非销售额或营业额。因此,企业所得税是一种不同于商品劳务税的税种。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较为复杂
  企业所得税以净所得为计税依据,因此,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须涉及一定时期的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摊。由于政府往往将所得税作为调节国民收入分配、执行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的重要工具,为了对纳税人的不同所得项目实行区别对待,需要通过不予计列项目,将某些收入所得排除在应税所得之外。由于以上两方面的原因,使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程序较为复杂。 青年人网为你竭诚服务
  (三)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
  企业所得税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计税依据,贯彻了量能负担的原则,即所得多、负担能力大的,多纳税;所得少、负担能力小的,少纳税;无所得、没有负担能力的,不纳税。这种将所得税负担和纳税人所得多少联系起来征税的办法,便于体现税收公平的基本原则。
  (四)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征收管理办法
  通过利润所得来综合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通常是按年度计算、衡量的。所以,企业所得税以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作为计税依据。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与会计年度及核算期限一致,有利于税收的征收管理和企业核算期限的一致性。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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