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 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为防止串标哄抬造价,提高国家和其他投资者的投资效益,遏制串标行为,以厦门为首的一些地区采用了“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来评标。这种评标方法能够实现招标人的利益最大化和投标人的资源最佳配置,在世界上己经有六百多年历史。该办法实施后,虽然能够有效地增加串标的成本,减少人为因素对评标的影响,但并没有像人们期待的那样减少串标的现象,到后期串标现象依然非常严重。
从上面不同阶段的评标办法的实施情况可以看出,不论采用何种评标办法,都不同程度上存在串标现象。究其原因,这些评标办法都存在一个共同点:资格预审。在招标实施过程中,资格预审将潜在投标人的信息公开化,形成了串标的信息链。如:招标代理机构采用记名方式出售招标文件,使潜在投标人的数量和身份具有确定性并公开化;采用集中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召开现场答疑会等方式为潜在投标人聚集在一起创造了条件。通过资格预审招标法招标的工程项目极易产生串标,串标联盟采用内部竞标、买卖投标价格、挡标等手段来实施串标。在某些地方,为数不少的串标人仅仅实施串标,一年的纯收入高达数百万元。在台湾,更不乏一个工程因串标而损失数千万元的事例。此时,串标行为往往与买标、卖标、阻止他人投标(挡标)、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联系在一起。
3 反串标的利器—资格后审法
资格后审法与资格预审法一样,在世界上也是一种广泛采用的招标方法 ,在中国也有其法律地位,只是目前在我国还较少使用。厦门在全国率先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法,且第一次与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结合,运用于反串标的实践中。
3.1 基本原理
这种方法的基本原理是消除产生串标的第一、第二两个条件,在开标前将投标人身份、数量及其各种信息湮没(置之于谁也不知道的朦胧状态),从而切断串标的信息及其传递,制止串标的发生。
3.2 实施要点
1)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使潜在投标人的数量和身份具有不确定性;
2)采用不集中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等方式,在开标前避免潜在投标人有聚集的条件,有效割断串标的信息传递链;
3)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把投标人的信息推迟到开标后才明朗化,有效湮没投标人身份、数量及其各种信息,消除串标所需的信息和时间。
3.3 与以往招标方法的核心区别
1) 取消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即将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审查后移至开标、唱标之后进行。资格审查、商务标评审和技术标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分三个小组分别同时进行。采用这种招标方法,潜在投标人的信息无法泄露,从而铲除了产生串标的第二条件。
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进行评标。唱标后,取报价最低的五家投标人,对其商务标和技术标同时进行评标,按报价从低到高依次评出推荐中标人。若在这五家中没有产生推荐中标人,再取次低报价的五家进行评标,直至产生推荐中标人。采用这种评标方法,只评报价较低的几家标书,因而可以大幅减少评标工作量,不限制投标人的数量。从理论上讲,只要投标人数量和身份具有不确定性,就能有效地湮没投标人的信息,切断串标需要的信息传递链,就不会发生串标现象。
责任编辑:xiao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