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是工程商品采购清单(二)
来源:优易学  2011-11-5 10:22:2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六、国内惯例的工程招投标方法
改革开放后,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国内开始采用工程招投标制度。 
国内惯例的工程招标是将建设工程当作一件产品采购,投标人按图纸和招标书设计施工方案、自己计算工程量,进行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施工装备的优胜劣汰竞争,并且签定总价合同。 
但是,总价合同的金额受到投标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市场完善程度的制约。国际上,总价合同的金额普遍低于一百万美元。国内建造业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市场完善程度远低于国际水平,而许多总价合同的金额却远高于国际水平。国内大部分总价合同最终都可能会变成“按实结算合同”。显然,不管工程规模大小一律采用总价合同的做法欠缺合理性。 
七、列出施工工艺清单招投标的缺陷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国内开始从国外引进工程量清单招标采购方法和单价合同。但是,我国工程计价法规规定,工程计价项目必须采用全国统一预算定额项目,这样就出现了列出施工工艺清单(而不是工程商品清单)招标采购的方法,这样的方法存在许多缺陷,例如: 
1、列出“人工挖土方”之类的施工工艺项目进行招标,实质上剥夺了全体投标人的生产自主权利。招标人必然会“强买”廉价施工工艺,进行压价招标,导致合同造价低于正常水平。 
2、“统一施工方案、统一工艺工程量、统一政府指导价”的生产成本的狭义竞争形成了一种“按虚(需)招标,按实结算”制度,即:按招标人利益需要的虚拟施工方案招标,按实际施工方案结算。而且,由于投标价格趋于相同,导致评标、决标出现困难,甚至不得不采用抽签决标法。
3、造价工程师不是施工工程师,甚至没有任何施工经验,施工工艺清单经常会错漏百出,并且,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咨询机构都没有设计施工方案和决定施工工艺的技术资质和法定权力。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内在本世纪初开始研究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方法。2001年11月,广东省率先推出《广东省建筑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首次尝试进行真正意义上的与国际惯例接轨。 
八、建筑市场经济改革的关键问题是工程采购制度改革 
2003年2月17日,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国家标准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年7月1日开始在全国施行。该规范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已经与国际惯例非常接近,并且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但是,有些问题令人困惑不解,例如: 
1、工艺价格是企业内部生产价格,可以根据费用构成赋予不同名称,而商品价格是市场交易价格,不能分为工料价格、综合价格、全费用价格等等,全世界都没有这样的商品价格术语。在商品报价清单中,单独列出税费项目符合国际惯例,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应该是“不含间接税费的商品单价”;如果国家标准称之为“综合单价”,那么,我国工程量清单项目是商品,还是工艺? 
2、列出工程量清单招标是一种采购方法,而不是一种计价方法。目前,许多人都在论证“清单计价法”如何优越于“定额计价法”,而不是论证商品采购优越于工艺采购。如上所述,如果工程量清单项目不是工程商品,而是施工工艺,这样的“清单计价法”就欠缺合理性。 
3、不知道为什么《计价规范》的中英文名称意思不相同。
作者认为:国内还没有普遍认识到中外建筑市场的根本差异是工程采购制度不相同。工程采购制度决定了工程计价等有关制度,我国建筑市场经济改革的关键问题是完成工程采购制度改革,建立商品市场,否则永远不可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建筑市场经济体制。为此,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阐明:①工程量清单项目是商品;②建筑市场是商品市场;③建筑市场双方是商品交易关系。 
将一件商品肢解为许多小部件,列出清单招标采购,谁能说这张清单所列项目不是商品?建设工程是不完全商品,工程量清单出现了技术服务,但谁又能说技术服务不是商品?既然工程量清单项目是商品,建筑市场就是商品市场,建筑市场双方就是商品交易关系,这是非常浅显的道理!
改革应该从改变传统观念和习惯性思维开始,明确工程量清单项目就是商品具有重大意义。每一个人都有商品采购经验,而工程商品采购与普通商品采购并没有原则性差异;许多普通商品市场规则都可以移植到工程商品市场中,这样就有利于统一认识,规范建筑市场,避免造价扯皮

[1] [2] 下一页

责任编辑:sealion1986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