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住宅小区工程竣工的验收规范
来源:优易学  2011-1-3 15:13:1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工程移交
  工程项目虽然通过了竣工验收,并且有的工程还获得验收委员会的高度评价,但实际中难免或多或少存在一些漏项以及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因此监理工程师要与承建单位协商一个有关工程收尾的工作计划,以便确定工程正式办理移交。由于工程移交不能占用很长的时间,因而要求承建单位在办理移交工作中力求使建设单位简便、满意。如门的钥匙数量大,型号多,稍不注意就容易搞错,承建单位如事先将每层钥匙分开并将每个门的钥匙编上号,就会给建设单位带来很多方便。当移交清点工作结束后,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竣工交接证书。签发的工程交接书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工程交接结束后,承建单位即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抓紧对临建设施的拆除和施工人员及机械的撤离工作,并做到工完场地清。
  工程档案资料 工程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开工执照。
  2.竣工工程一览表。包括各个单项工程的名称、面积、层数、结构以及主要设备的目录等。
  3.地质勘察资料。
  4.工程竣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工程设计变更记录,施工变更洽商记录(如果建设工程项目为保密工程,工程竣工后还需将全部图纸和资料交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复制图纸)。
  5.永久性水准点和座标位置和建筑物、构筑物基础深度的测量记录。
  6.上级主管部门对该工程有关的技术规定文件。
  7.工程所使用的各种重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预制加工构件以及各种设备或装置的检验记录或出厂证明文件。
  8.灰土、砂浆、混凝土等的试验记录。
  9.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试验、验收和鉴定记录或证明文件。
  10.一些特殊的施工项目的试验或检查记录文件。
  11.各种管道工程、钢筋、金属件等的埋设和打桩、吊装、试压等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记录。
  12.电气工程线路系统的全负荷试验记录。
  13.地基和基础工程检查记录。
  14.防水工程(包括地下室、厕所、浴室、厨室、外墙防水体系、阳台、雨罩、屋面等)的检查记录。
  15.结构工程的检查记录和历次中间检查记录。
  16.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记录,包括发生事故的部位、程度、原因分析以及处理结果等有关文件。
  17.工程质量评定记录。
  18.建设物、构筑物的沉降、变形的观测记录。
  19.设计单位(或会同施工单位)提出的对建筑物、构筑物等使用中应注意事故的文件。
  20.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21.其他需要向建设单位移交的有关文件和实物照片。凡是移交的工程档案和技术资料,必须做到真实、完整、有代表性,能如实地反映工程和施工中的情况。这些档案资料不得擅自修改,更不得伪造。同时,凡移交的档案资料,必须按照技术管理权限,经过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认。对曾存在的问题,评语要确切,经过认真的复查,并做出处理结论。工程档案移交时,要编制《工程档案资料移交清单》,双方按清单查阅清楚,移交后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移交清单一式两分,双方各自保存一份,以备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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