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债权转移的条件
(1)两个条件
①须存在有效债权,无效合同或已被终止的合同不产生债权转让
②被转让的债权应具有可转让性
(2)以下三种债权不得转让
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不具有可转让性
3.债权转让的效力
受让人成为合同新债权人
(2)从权利随之转移
①主合同:不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独立存在和独立发生效力的合同
②从合同:称附属合同,指不具备独立性,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成立并发生效力的合同
③主合同和从合同的关系
1)主合同和从合同并存时,两者发生互补作用
2)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去法律效力
3)从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一般不影响主合同的法律效力
(3)抗辩权随之转移
(4)抵销权随之转移
(三)债务转移
1.债务转移概述
指在不改变合同权利义务内容基础上,承担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将其义务转由第三人承担
2.债务转移的条件
(1)被转移的债务有效存在
(2)被转移的债务应具有可转移性
①与债务人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债务不可转移
②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移的债不可转移
③法律强制性规范规定不得转让的债务不可转移(如转包)
(3)须经债权人同意
3.债务转移的效力
(1)承担人成为合同新债务人
(2)抗辩权随之转移
(3)从债务随之转移
(四)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
1.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的概念
(1)全部转移: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权利义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
(2)部分转移: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权利义务的一部分转移给第三人,转让人和承受人如没有约定债务份额和性质,视为连带之债
2.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的条件
(1)转让人与承受人达成合同转让协议
(2)原合同必须有效
(3)原合同为双务合同符合法定程序
3.企业的合并与分立涉及的权利义务概括转移
(1)企业合并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
(2)企业分立
一个企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
(3)法律后果
①企业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②企业分立的,除约定外,由分立的法人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③属于法定权利义务概括转移,不需要取得合同相对人的同意
三、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6种原因)
因履行而终止(清偿)
因解除而终止(协议或行使解除权)
因抵销而终止(互负债务,对等消灭)
因提存而终止(债权人不明,标的物提交保管)
因免除债务而终止(债权人依法放弃债权)
因混同而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
(二)合同的解除
1.合同解除的概念
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而没有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协议或者一方行使约定或法定解除权的方式,使当事人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行为。
2.合同解除的分类:
(1)协议解除
协议解除是当事人双方就消灭有效合同达成意思表示一致。
(2)单方解除
一方可以在行使约定解除权或法定解除权的情况下,单方解除。
3.协议解除
(1)条件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2)程序
通过要约、承诺的方式产生新合同,以新合同来解除原合同,按合同订立程序进行。
法律法规规定要办理批准登记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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