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讲义(四)
来源:优易学  2011-12-28 12:26:0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2.债权转移的条件
  (1)两个条件
  ①须存在有效债权,无效合同或已被终止的合同不产生债权转让
  ②被转让的债权应具有可转让性
  (2)以下三种债权不得转让
  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不具有可转让性
  3.债权转让的效力
  受让人成为合同新债权人
  (2)从权利随之转移
  ①主合同:不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独立存在和独立发生效力的合同
  ②从合同:称附属合同,指不具备独立性,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成立并发生效力的合同
  ③主合同和从合同的关系
  1)主合同和从合同并存时,两者发生互补作用
  2)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去法律效力
  3)从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一般不影响主合同的法律效力
  (3)抗辩权随之转移
  (4)抵销权随之转移
  (三)债务转移
  1.债务转移概述
  指在不改变合同权利义务内容基础上,承担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将其义务转由第三人承担
  2.债务转移的条件
  (1)被转移的债务有效存在
  (2)被转移的债务应具有可转移性
  ①与债务人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债务不可转移
  ②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移的债不可转移
  ③法律强制性规范规定不得转让的债务不可转移(如转包)
  (3)须经债权人同意
  3.债务转移的效力
  (1)承担人成为合同新债务人
  (2)抗辩权随之转移
  (3)从债务随之转移
  (四)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
  1.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的概念
  (1)全部转移: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权利义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
  (2)部分转移: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权利义务的一部分转移给第三人,转让人和承受人如没有约定债务份额和性质,视为连带之债
  2.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的条件
  (1)转让人与承受人达成合同转让协议
  (2)原合同必须有效
  (3)原合同为双务合同符合法定程序
  3.企业的合并与分立涉及的权利义务概括转移
  (1)企业合并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
  (2)企业分立
  一个企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
  (3)法律后果
  ①企业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②企业分立的,除约定外,由分立的法人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③属于法定权利义务概括转移,不需要取得合同相对人的同意
  三、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6种原因)
  因履行而终止(清偿)
  因解除而终止(协议或行使解除权)
  因抵销而终止(互负债务,对等消灭)
  因提存而终止(债权人不明,标的物提交保管)
  因免除债务而终止(债权人依法放弃债权)
  因混同而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
  (二)合同的解除
  1.合同解除的概念
  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而没有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协议或者一方行使约定或法定解除权的方式,使当事人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行为。
  2.合同解除的分类:
  (1)协议解除
  协议解除是当事人双方就消灭有效合同达成意思表示一致。
  (2)单方解除
  一方可以在行使约定解除权或法定解除权的情况下,单方解除。
  3.协议解除
  (1)条件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2)程序
  通过要约、承诺的方式产生新合同,以新合同来解除原合同,按合同订立程序进行。
  法律法规规定要办理批准登记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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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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