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2)
来源:优易学  2011-12-9 13:09:2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2Z201020  民事法律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基本知识(掌握)
2Z201021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法律关系——法律范围调整一定社会关系而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1)含义
权利与义务的承担者。
2)分类
(1)自然人
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2)法人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必备条件:
①依法成立;
②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场所;
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①企业法人
经营性社会经济组织。
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材料设备供应企业等。
建筑业企业的3大序列:
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
劳务分包。
②非企业法人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其他组织
依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各类组织。
特点: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类型:
①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②法人组织的二级机构。
2.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事物。
表现形式:
①财,资金及各种有价证券;
②物,具有经济价值物质;
③行为,有意识的活动;
④非物质财富,脑力劳动(智力)成果。
3.民事法律关系内容
权利和义务。
1)民事权利
在法定范围内有权进行各种民事活动。
2)民事义务
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或约定承担应负的责任。
义务与权利是相互对应的。

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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