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常识问答四:土地违法行为处理
来源:优易学  2011-12-28 17:07:3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问: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非法所得的5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窖、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耕地开垦费的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手土地复垦,可以处以土地复垦费的2倍以下的罚款。
    问: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或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罚款;对非
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问: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用土地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
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问: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问: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每平方米lO元以上30元以下罚款。
    问: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
处非法所得的5%以上20%以下罚款。
    问:不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
    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怎么办?
    答: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问: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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