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书(土地交易中心提供范本);
2、《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建筑物无房产证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3、出让合同、出让金缴费凭证(复印件,再次转让的提供转让合同,其他形式取得的提供相关材料);
4、规划部门已审定的总平面图(按现状补办出让的不需提供);
5、转让土地使用范围勘测定界图及成果报告(一式六份,地籍科出具);
6、土地转让协议(原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
7、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一式六份,市场办提供范本);
8、项目批文(按现状补办出让或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的不需提供);
9、双方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代表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交易方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10、开发园区内的土地提供园区与用地单位的入园(用地)协议及园区管委会同意转让意见;
11、改制企业提供原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职工备用金已落实及同意转让的文件;
12、改变用途提供相关文件;
1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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