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2年6月9日至6月24日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 )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时间为7月2日至6日,在2012年7月6日9:00-2012年7月12日16:00登陆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查询本人审核状态,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3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22、23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22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3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 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原国家人事部、建设部印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中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2年6月9日至6月24日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 )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打印《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或《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由所在单位将书面报名材料统一报送到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机构、市直及驻青单位人事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核对,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档案的可到青岛市人才交流中心及各区、市人才交流中心(或考试机构)办理确认手续。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盖章后的《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或《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表》(网上打印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4);
5、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交《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原件、复印件);
6、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提交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报名材料汇总时间与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在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仔细,若因自身原因报错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请各主管部门于7月2日至6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办理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按规定新考生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的《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或《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表》(网上打印);
2、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汇总表、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5、6);
老考生须提供2011年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提供材料)。
(三)考试收费
2012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7]256号文件执行,即:综合知识(《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每人每科56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5元。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2012年7月6日9:00-2012年7月12日16:00登陆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查询本人审核状态,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请各位考生考后妥善保管准考证,可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持证领取考务费发票(贵州路69号321房间)。
四、其它事项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二)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的规定,2012年度的考试报名为10个专业类别。
(三)《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考生应注意:1、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考试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1年9月17日至21日登录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rsks.sdrs.gov.cn )下载打印准考证。
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涂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五)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六)各主管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严格报名条件,加强管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报名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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