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0-1-5 16:23:08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建科节函[2008]12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的实施,根据我部印发的《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我司组织开展了国家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申报和评审工作。为保证评审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评审通过的国家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名单在我部网站(http: //www.mohurd.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14日到24日。如对公示的国家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名单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我部科学技术司(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司

  联系电话:010-58934548,5893315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国家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名单

  建设部科学技术司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国家级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名单

  华北区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东北区

  辽宁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西南区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华东区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华中区

  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华南区

  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北区

  暂缺

责任编辑:sealion1986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