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报考2006一级建造师考试须经建设厅审查
来源:优易学  2011-8-23 21:26:1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新疆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在11月11日和12日进行,报考者报名前须在建设厅进行资格审查,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近日,记者从建设厅了解到,各地报考人员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在《人事考试报名表》、《资格审查意见》一栏内签署意见后,考生才可办理考试报名手续。当地建设行政部门须于9月15日前将报名者材料报建设厅审查。而自治区各委、办、厅、局所属单位申报人员应报经上级行政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初审,初审合格由主管部门负责填写《汇总表》,并于9月15日前报建设厅审查。

  据了解,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只有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四门科目考试者,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记者 王燕如 实习记者 刘荣 实习生 曲秀娟)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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