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科56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科75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九、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全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教材的征订由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各市在报名的同时应协同做好教材的征订工作。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考务问题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有关教材问题请与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联系电话: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025-51868924.)。
附件:专业对照表.zip
江苏省人事厅
江苏省建设厅
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伊Ⅴ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