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07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布
来源:优易学  2011-1-8 11:41:08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

  根据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

100

6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30

78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30

78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房屋建筑

均为160

均为96

公路

铁路

民航机场

港口与航道

水利水电

电力

矿山

冶炼

石油化工

市政公用

通信与广电

机电安装

装饰装修

建筑工程

矿业工程

机电工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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