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政府监督的职能
来源:优易学  2011-11-9 9:37:2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政府监督的职能
    (1)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我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专门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行使监督职能,其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建设工程的使用安全及环境质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2) 各级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国家、地方和各专业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和强制性标准。
    (3) 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能包括两大方面:
    ●  一是监督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设计勘察单位和监理单位等)的质量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的规定;
    ●  二是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尤其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专业设备安装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质量。

 

 

 

相关阅读:

责任编辑:sealion1986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