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讲义
来源:优易学  2011-10-16 13:15:38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1A422030 专业检查与检验 
见教材P184~190 
1A422040 质量验收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分为过程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两大类。其中,检验批、分项、分部和隐蔽工程验收为过程验收。 
二、检验批及分项工程验收的权限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范进行验收。 
三、隐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同上 
四、分部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各单位项目负责人)。 
五、单位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1.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和完整的质量资料,请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勘察单位虽然亦是责任主体但已经参加了地基验收,故单位工程验收时可以不参加。 
3.在一个单位工程中,当其中的施工单位所负责的子单位工程已按设计完成,并经自行检验,也可按规定的程序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组织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待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分包单位负责人也应参加验收。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也可是其委托的部门、单位或各方认可的咨询单位)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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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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