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精讲第15讲讲义
来源:优易学  2011-3-18 6:51:2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例题2:下列不应免征房产税的有()。(2005年试题)
  A.职工自用住房
  B.企业创办的类学校用于教学的房产
  C.产权不确定的及有纠纷的房产
  D.经有关部门鉴定的危险房屋
  答案:C
  解析:产权不确定的及有纠纷的房产不属于免征房产税的范围。
  第三节城镇土地使用税(掌握)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课税对象,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人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划分使用比例分别纳税。
  例题:下列关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B、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不包括个人
  C.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划分使用比例分别纳税
  D.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
  答案:B
  解析: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也包括个人。
  二、课税对象
  
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课税对象是上述范围内的土地。
  三、计税依据
  
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
  例题:在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当按照(    )征收。
  A.土地上房屋建筑总面积
  B、建筑物基地面积
  C.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D.纳税人自己测定的土地面积
  答案:C
  解析: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
  四、适用税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土地使用税是采用分类分级的幅度定额税率。每平方米的年幅度税额按城市大小分4个档次:①大城市0.5至10元;②中等城市0.4至8元;③小城市0.3至6元;④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至4元。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中的不同地方,其自然条件和经济繁荣程度各不相同,情况复杂。据此,国家规定,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具体适用税额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考虑到一些地区经济较为落后,需要适当降低税额以及一些经济发达地区需要适当提高税额的情况,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可以适当提高适用税额标准,但必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五、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1)纳税地点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其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2)纳税期限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当地情况,分别确定按月、季或半年等不同的期限缴纳。
  例题:土地使用税,按(   )计算,分期缴纳。
  A、年
  B、季
  C.月
  D.旬
  答案:A
  解析:土地使用税,是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上一页  [1] [2] [3] [4] [5] 

责任编辑:xiaohan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