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六)
来源:优易学  2011-12-30 17:11:1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1.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人以下的,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个体工

商户可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A

2.大中型仓库应有专职或义务消防队伍,制定灭火预案并经常进行消防演练。

B

3.仓库应确定一名主要管理人员为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安全管理工作。

B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A

2.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专业培训或委托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B

3.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A

1.从事批发业务的单位应有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专用仓库(自有或租用)。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存放在业务经营场所。

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的单位,不得将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存放在业务经营场所。

A

 

 

2.零售业务的店面与繁华商业区或居住人口稠密区的距离应在500m以上,也可采取措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店面经营面积(不含库房)应不小于60m2。

B

 

 

3.零售业务的店面内不得设有生活设施;只许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存放总质量不得超过1t,禁忌物料不能混放;综合性商场(含建材市场)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应专柜存放。

B

 

 

4.零售业务的店面与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库房(或罩棚)应有实墙相隔。库房内单一品种存放量不能超过500kg,总质量不能超过2t。

B

 

责任编辑:sealion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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