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来源:优易学  2011-12-2 14:28:50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为了确保工程能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得到有效的控制,使项目部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达到预定目标,特作如下规定:

一、 施工人员:工程开工前报该项目施工人员名单及管理人员名单,公司人员检查时要对口参加;

二、 临时设施:工程开工前报该项目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做到合理安排、直辖市统一,施工平面要标明围墙、职工宿舍、办公、食堂、材料、机械、水、电、道路等具体位置;

三、 机械:工程开工前报该项目使用机械情况一览表,根据工程大小选用不同的垂直运输机械。

四、 公司人员到工地检查所签收的问题整改或建议单均由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经领导同意擅自离开工地,检查有三次擅自离开罚款1000元,擅自离开注册地一次罚款1000元;

五、 安全、质量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按相应的条例进行奖罚;

六、 工程施工中各分部分项验收时间必须提前报分公司、分公司安排检查,检查合格经签字同意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质量管理有关规定),有一次不通知罚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000元。

七、 签订质量目标承包合同,签订工程质量管理合同。

八、 工程竣工验收,上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一份(竣工验收证明,工程施工许可证要原件),竣工图一份。

责任编辑:sealion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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