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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09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31号)的精神,为帮助考生做好2009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9年度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8日。
上午 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下午 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二、考试科目、题型及作答方式 (一)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二)出版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请考生在应考时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部分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出版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以及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发布之日(2001年8月10日)前,已取得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
(三)报考出版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7.《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取得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四)获准免试条件:
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伪造学历和出版专业工作资历证明。
2.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3.国务院新闻出版和人事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工作 (一)2009年度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2009年6月15日—7月17日,报名网址:http://www.nj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南京市2009年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2009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二)报考者网上支付(截止日期为7月17日下午四点)成功后,于2009年7月20日-24日携带下列材料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18号柜台(北京东路63号)接受资格初审,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另报名表请在报名截止前下载打印,逾期将无法打印。);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限中级);
5.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对于往年参加过本项考试的老考生,只需提交往年参考的准考证或身份证复印件、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即可,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备查。
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凡考生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有考试报名费用概不退还。
(三)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部分新开考的人事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03]122号、苏财综[2003]110号),2009年度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55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对于有收费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凭身份证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18号柜台(北京东路63号)领取(周六、周日休息)。由于涉及费用上缴,发票过期不予办理,请考生予以配合。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0日起,考生可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
www.njrsks.com,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及合格证发放:考生请于考试两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两个月后登录南京职称资格网(
www.njzz.gov.cn)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六)报名咨询:考生如有疑问,请访问南京人事考试网的“热点问题问答”专栏。咨询电话: 025-83151200。
五、教材发行与培训事宜 考试大纲和指定用书的征订与培训工作由新闻出版部门负责。2009年度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复习教材同2007年,具体书目、价格不变。具体征订办法详见附件。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