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09年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新规出台
来源:优易学  2009-6-10 14:46:1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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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的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全国出版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登记管理,并对责任编辑实行注册管理。

  2009年全国出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今年10月18日举行,6月12日-30日在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接受网上报名,6月28日-7月1日在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绍兴路5号)底楼政务大厅办理现场确认、缴费和考前培训报名事宜。

  上述《管理规定》对于我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对进入出版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设立职业准入,规定必须在到岗2年内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并履行登记手续后才能从业:二是对于重要出版岗位设立岗位准入,明确社长、总编辑、主编、编辑室主任(均含副职)、责任编辑应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并必须办理注册手续,领取责任编辑证书才能上岗。(周颖)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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