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从业之保险代理人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
来源:优易学  2009-11-20 10:13:50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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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弃权指( )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 
  A.投保人 
  B.受益人 
  C.保险人 
  D.被保险人 
  参考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弃权的概念。告知、保证、弃权和禁止反言是最大诚信原则的具体内容,其履行主体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告知的履行主体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即投保人和保险人,也包括被保险人;保证义务的履行主体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弃权和禁止反言针对的都是保险人。 
  12.在最大诚信原则中,弃权与禁止反言约束的主要对象是( )。 
  A.投保人 
  B.保险人 
  C.保险代理人 
  D.投保人与保险代理人 
  参考答案B 
  解析 见上题解析。 
  13.在保险合同生效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的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发生保险事故而额外收益,请问这体现了保险的( )。 
  A.保险利益原则 
  B.损失补偿原则 
  C.最大诚信原则 
  D.损失分摊原则 
  参考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了损失补偿原则的基本概念。 
  14.某公司拥有一幢价值i00万元的两层办公用小楼,分别与甲乙两个保险公司签订了财产保险合同。保险金额分别是60万与90万元,已构成重复保险。后该办公楼遭受火灾,损失达90万元,按照以保险金额为基础的比例责任制的方式,甲、乙两家保险公司应承担的赔款分别为( )。 
  A.36、54 
  B.45、45 
  C.60、30 
  D.30、60 
  参考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在重复保险情况下,按照比例责任制的方式赔偿的分摊计算方法,即各保险人按其承保的保险金额占总的保险金额的比例分别支付赔款,公式为:某保险人责任=(某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所有人的保险金额之和)×损失额。具体分析,甲保险人责任=(60/1 50)× 90=36;乙保险人责任=(90/150)× 90=54。我国一般采用比例责任制的分摊方法,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对于这种计算方法的举例尤其要好好理解。 
  15.A、B两家保险公司承保同一财产,其中A公司承保4万元,B公司承保6万元,已构成了重复保险。如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5万元,A公司在无B公司承保的情况下,应赔付4万元,B公司在无A公司的承保的情况下,应赔付5万元。请问,如果合同约定按照责任限额分摊,A、B两家保险公司分摊的赔款分别为( )。 
  A.4万、1万 
  B.4万、5万 
  C.2.22万、2.78万 
  D.2.3万、2.7万 
  参考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了重复保险中,按照限额责任制的方式计算赔款的方法,即保险人分摊赔款额不以保额为基础,而是按照在无他保的情况下各自单独应负的责任限额进行比例分摊赔款。公式为:某保险人责任=(某保险人独立责任限额/所有保险人独立责任之和)×损失额。 
  16.某公司就其同一项财产向甲、乙两家保险公司分别投保,保额分别为10万元和12万元,甲公司先出单,乙公司5天后出单。被保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达16万元,如按照顺序责任分摊方式,甲乙两家保险公司应分别赔款( )。 
  A.7.27万、8.73万 
  B.10万、6万 
  C.8万、8万 
  D.4万、12万 
  参考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了重复保险情况下顺序责任制方式的计算方法,即各保险人所负责任依签订保单顺序而定。具体而言,由其中先订立保单的保险人首先负责赔偿,当赔偿不足时再由其他保单依次承担不足的部分。 
  17.依据我国《保险法》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重复保险的赔款分摊一般采用( )方式。 
  A.比例责任制 
  B.限额责任制 
  C.顺序责任制 
  D.由投保人指定 
  参考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了《保险法》对重复保险的赔款分摊方式的规定。我国《保险法》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重复保险的赔款分摊一般采用比例责任制方式。 
  18.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各家保险公司的赔款分摊不以其保险金额为基础,而是在假设不存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以各家公司单独应负的赔款金额占各家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之和的比例分摊损失金额。这种分摊方式是( )。 
  A.比例责任制 
  B.限额责任制 
  C.顺序责任制 
  D.均等责任制 
  参考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了限额分摊方式的定义。再次提醒,重复保险三种分摊方式概念上非常清晰,计算上简单而又富有条理性,这种类型的内容正是命题的最佳选择,大家一定要重视,尤其是举有实例的,一定要结合举例,透彻理解。 
  19.下列保险合同中,适用代位追偿原则的合同是( )。 
  A.责任保险合同 
  B.定期寿险合同 
  C.年金保险合同 
  D.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参考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代位追偿原则的适用。代位追偿又称代位求偿,是指当保险标的因第三者责任而遭致保险损失,保险人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得向该第三者请求相应赔偿。行使代位求偿的重要前提条件是保险标的损失的原因是由于第三者的行为所致的保险事故。本题中,A项责任保险合同和D项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符合这一前提,其他两项不存在第三者的行为所致的保险事故这一损失原因,得以排除。但是,代位求偿权一般不适用于人身保险,我国《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D项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属于人身保险合同,不入选。
  20.在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与义务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全部进行赔付的行为称之为( )。 
  A.转移 
  B.提存 
  C.委付 
  D.物上代位 
  参考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了委付的概念。委付是指保险标的处于推定全损状态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一切权利义务转移给保险人的行为。所有权的转移是委付的结果,委付是物上代位的方式,三者具有密切的联系,但并不是同一概念。提存是债的消灭的一种方式,指债务人在一定条件下债的标的物向特定机关提存从而消灭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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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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