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口腔执业医师考试口腔常识:有关八种疾病患者拔牙须谨慎
来源:优易学  2010-3-4 12:09:1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医药书店
  1.高血压患者如果血压稳定,又无心、脑、肾器质性损害者一般可以拔牙。如果血压高于180/100毫米汞柱者应先治疗,再考虑拔牙。
  2.心脏病患者如果有下列情况者不宜拔牙:6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塞;不稳定或最近才开始的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未被控制的心律不齐等。
  3.血液病患者血友病(凝血因子缺乏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白血病等患者,如贸然拔牙,常会引起出血不止,甚至造成生命危险。
  4.糖尿病患者拔牙后容易发生伤口感染,还会加重糖尿病。不得不拔牙者,则应在病情得到控制后再进行,并在拔牙前后应用抗生素以预防感染。
  5.肝炎、肝硬化患者肝功能有明显损害者,应先保肝治疗,待肝功能基本正常后才可拔牙。
  6.孕妇在孕期前3个月内拔牙容易流产,后3个月内拔牙易早产,故应在怀孕第4、5、6三个月期间拔牙较为安全。妇女月经期拔牙易出血,故也应暂缓拔牙。
  7.甲亢患者不经内科治疗,不宜拔牙。
  8.颌面部癌肿患者与做过放射治疗部位同侧的牙齿不宜被拔除,以免引起放射性骨髓炎。

责任编辑: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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