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08年执业药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1-1-8 9:19:2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医药书店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97号)文件精神,现将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执业药师
药事管理与法规
100
60
药学专业知识(一)
100
60
药学专业知识(二)
100
6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100
60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00
60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0
60
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100
60

  市人才考评中心

  2009年1月6日

相关:各地200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信息汇总

责任编辑:虫虫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