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重庆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1-1-7 9:20:1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医药书店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人社厅函〔2008〕97号文件《关于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就200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相关:各地200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信息汇总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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