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之药事管理法规考点解析(3)
来源:优易学  2011-4-2 17:41:00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医药书店

  ☆☆☆☆☆考点2:药品的包装分内包装与外包装及标签

  1.内包装

  指直接与药品接触的包装(如安瓿、注射剂瓶、铝箔等)。

  (1)内包装应能保证药品在生产、运输、贮藏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并便于医疗使用。

  (2)药品内包装材料、容器(药包材)的更改:①应根据所选用药包材的材质;②做稳定性试验,考察药包材与药品的相容性。

  2.外包装

  指内包装以外的包装,按由里向外分为中包装和大包装。

  (1)外包装应根据药品的特性选用不易破损的包装。

  (2)以保证药品在运输、贮藏、使用过程中的质量。

  3.内包装标签与外包装标签

  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限定的内容;文字表达应与说明书保持一致。

  (1)内包装标签:可根据其尺寸的大小,尽可能包含药品名称、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规格、贮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等标示内容,但必须标注药品名称、规格及生产批号。

  (2)中包装标签:应注明药品名称、主要成分、性状、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证、规格、贮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内容。

  (3)大包装标签应注明:药品名称、规格、贮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以及使用说明书规定以外的必要内容,包括包装数量、运输注意事项或其他标记等。

  (4)标签上有效期具体表述形式应为:有效期至×年×月。

  (5)中包装标签不能全部注明不良反应、禁忌证、注意事项的,均应注明"详见说明书"字样。

  (6)原料药的包装标签按制剂大包装标签规定办理。

  4.最小销售单元

  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

  5.药品说明书

  (1)药品说明书应包含有关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等基本科学信息。

  (2)药品的用法用量除单位含量标示外,还应使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如:"一次×片,一日×次","一次×支,一日×次"等,以正确指导用药。

  6.规定标志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外用药品、非处方药品在其中包装、大包装和标签、说明书上必须印有符合规定的标志。

  药品包装、标签规范细则(暂行)

  ☆ 考点1:药品包装和标签上印刷的内容

  1.药品包装、标签上印刷的内容对产品的表述要准确无误。

  2.除表述安全、合理用药的用词外,不得印有各种不适当宣传产品的文字和标识。

  3.不得含有如"国家级新药"、"中药保护品种"、"GMP认证"、"进口原料分装"、"监制"、"荣誉出品"、"获奖产品"、"保险公司质量保险"、"公费报销"、"现代科技"、"名贵药材"等。

  ☆☆考点2:商品名与通用名

  1.商品名

  (1)药品的商品名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在包装、标签上使用。

  (2)商品名不得与通用名连写,应分行。

  (3)商品名经商标注册后,仍须符合商品名管理的原则。

  (4)通用名与商品名用字的比例不得小于1:2(指面积)。

  2.通用名

  字体大小应一致,不加括号。

  3.非商品名注册商标

  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作为商品名使用的注册商标,可印刷在包装标签的左上角或右上角,其字体不得大于通用名的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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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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