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扎德的情绪理论发表于1972年,简述如下:
一、情绪分为基本情绪和继发性情绪
基本情绪具有三个特点:
1.基本情绪:包括兴趣、愉快、惊奇、悲伤、厌恶、愤怒、羞愧、恐惧和轻蔑。这些情绪是各自分立的,是原始的或遗传获得的。这些基本情绪的神经活动或电化学活动是与生俱来的。
2.情绪活动的输出冲动支配着固定的面部 ── 姿势模式的横纹肌模式,即情绪表情忠实于原始的神经信息。这个模式为主体自身和观察提供线索和信息。
3.主体依赖于这些线索和信息在大脑皮层联合区域的反馈,获得最初的主观体验。
二、情绪激活模式
情绪的激活发生于大脑皮层。来自于多系统的活动进行整合,这些系统包括:
1.内脏活动的神经信息。
2.机体:尤其是面部 ── 姿势活动的信息。
3.记忆:个体主动获得的、情境中提示的和经验性的信息。
4.知觉:对刺激源性质或环境与社会事件中值得注意的信息。
三、意识在情绪产生中起重要作用
情绪一旦被激活,立即被自我知觉意识到,并产生情绪感受和体验。如果提供的信号或反馈的信息有变化,或者被歪曲、不真实,也会立即被意识到,并迅速作出反应,予以调节。
四、情绪与人格的关系
情绪是人格的一个子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各情绪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是通过一定先天影响并按不同的等级而构成的,所有的情绪都能相互影响,并形成人格特质。因此,不同的人对同一事物,有不同的认识方式,不同的感受和体验,不同的表情和行为表达。如:面临威胁和某种阻碍,具备焦虑性人格的人易产生紧张不安、恐惧的情绪体验和行为反应;而另外的人则会精神振奋,以自信和能力去克服,或产生愤怒,以排除威胁和阻碍。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