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英语考试加分照顾新政策出台
来源:优易学  2011-7-23 12:20:0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外语书店

日前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2009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报名开始,考试时间为9月12日至13日,开考级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据悉,近年来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以其高度的权威性越来越受到考生和证书使用单位的关注,PETS合格证书正在不断增加新的用途,具体为:
  1、根据本市部分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招生章程,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以上(含二级)合格证书者,在天津市部分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录取中可以享受加分的照顾政策。
  2、根据本市春季高考的相关规定:在春季高考中,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以上(含二级)合格证书者优先录取。
  3、为进一步推动PETS的发展,教育部考试中心与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共同推出了《全国医护英语综合等级证书》。通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和全国医护英语水平考试(METS)一定级别的考生,可以获得相应级别的《全国医护英语综合等级证书》。

合格标准:
  笔试:总分100分,60分合格;
  口试:总分5分,3分为合格;
  PETS考试补考相关原则:
  1.必须在同一城市补考;
  2.单项合格证书没有使用期限限制,但过了单项,想通过补考拿到等级证书,则必须在相邻下一次考试中补考通过,先前未通过的单项,若没有通过,则不能再保留成绩。(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责任编辑:刘小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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