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联); 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 4、银行出具的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正本; 5、外汇局需要的其它材料。 法规依据: 《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 《进口付汇核销贸易真实性审核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贸易进口付汇及核销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67号。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