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员综合指导:出口货物托运手续
来源:优易学  2010-2-22 11:23:1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外贸书店

  2.1实训目的
  通过实训,使学习者了解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采用CIF、CFR术语成交时,出口方必须自付费用同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了解出口运输的操作方式和出口订舱的基本程序,掌握出口货物托运单、出口货物明细单的填制要求,学会填制出口货物明细单和集装箱海运出口货物托运单。
  2.2出口货物托运工作简介
  出口货物托运是指出口单位通过外运公司或其他有权受理对外货物运输业务的单位办理海、陆、空等出口货物的运输事宜。不同的运输方式办理不同的运输手续,出口货物托运单或出口货物明细单就是出口企业在报关前向船方申请租船订舱的依据,是日后制作提单的主要背景材料。尽管它不直接影响收汇,但是若缮制错漏、延误等,就会影响结汇单据的正确缮制和快速流转,从而影响卖方安全收汇。
  出口货物托运单主要为散货运输托运单和集装箱货物托运单两种,一般8-12联,格式由各运输公司自定,以装货单、收货单和大副收据等为核心;出口货物明细单的格式由出口企业自行制定,两者都由发货人填制后交给船公司进行配舱,经确认后依此缮制提单。
  2.3 制单要点
  发货人一般应在装运前10天制好出口货物托运单或明细单,送交承运公司办理托运手续。其主要内容及缮制要求如下:
  1)经营单位或发货人(SHIPPER):一般为出口商。
  2)收货人(CONSIGNEE):以信用证或合同的要求为准,可以填TO ORDER,TO ORDER OF ××,×× CO.和TO BEABER等,一般以前两种使用较多。
  3)通知人(NOTIFY):以信用证要求为准,必须有公司名称和详细地址。
  4)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和转运(TRANSHIPMENT):要明确表示是否可以分批和转运。
  5)运费(FREIGHT):应注明是“运费预付(FREIGHT PREPAID)”还是“运费到付(FREIGHT COLLECT)”。
  6)装运日期(SHIPPING DATE):按信用证或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填写。
  7)货物描述及包装(DESCRIPTION OF GOODS;NO.S OF PACKAGES):填写商品的大类名称及外包装的种类和数量.
  8)总毛重、总净重及总体积(TOTAL GROSS WEIGHT、NET WEIGHT、MEASUREMENT):按实际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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