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思想品德情况
由于无具体的量化指标,故大致可分以下几种:
2、非常优秀,即可以加分投档的优秀学生。具体是适当增加分数投档, 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教育部对此有如下规定:“(1)、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指的是获得受到省级以上党政群工部门表彰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干部;和见义勇为受到市(州)以上行政部门表彰或嘉奖的考生。
3、优秀,在条件相当或同等条件的情况下高校可优先考虑录取的。
4、良好。大多数考生属于这种情况。
5、不合格、甚至是无资格报考,即不能录取的,这是极个别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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