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公告
来源:优易学  2013-10-9 23:21:46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吉林省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公告   
 
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即,为维护研究生考试的良好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特此公告如下:
一、考生要如实、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和按规定选择报考点。对假报、错报、漏报报名信息和错选报考点而造成影响考试和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期间所有考生都要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考场统一配备石英钟和考试文具。严禁考生携带各种具有发送和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对讲机、无线耳机等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扫描等各种信息传输设备以及手表、答题用笔、格尺、涂改液、修正带等考试所用文具进入考场。特殊文具根据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的要求携带。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人员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身体的检查及接受监考人员用身份证识别仪对第二代身份证的识别。每个考场均安装电子监控设备,考生应遵守本人签署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
五、不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以免上当受骗。
六、考生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考试,违纪考生如有一科违纪则不准参加违纪科目以后的其它科目考试,违纪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在当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七、建立考生诚信档案,把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要如实、认真填写本人的网报信息。凡是因违反招生有关规定或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和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三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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