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日前对贵州省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回收情况进行通报:截止2012年12月31日,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自付本息到期2103.95万元,实际逾期违约金额628万元,逾期违约率达29.84% ,排在全国前列。
贵州省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回收情况显示,我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到期应付利息969.41万元,实际逾期违约金额339万元,逾期违约率达34.97%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到期应付利息1134.54万元,实际逾期违约金额289万元,逾期违约率达25.47% .
在我省高校中,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低于15% 的高校有贵州大学、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贵阳中医学院等15所高校。贵阳学院、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师范大学等八所高校违约金额均超过10万元,逾期违约率均超30% .
在全省范围内,盘县、修文县、镇宁县、习水县、平塘县、福泉市、都匀经济开发区等县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违约率低于10% ,不过黄平县、小河区、德江县、桐梓县、贞丰县等10区县的违约率则均超过40% .同时七星关区、晴隆县、榕江县、赫章县、德江县、黎平县、黄平县、剑河县、大方县、黔西县等10个县区,则因违约金额超均过7万元的统计率,违约金额排名全省前列。
据了解,我省部分高校和县区对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逾期违约金额已进行临时垫付,但仍需加大催还贷款力度,督促学生及时归还贷款。
为做好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还贷工作,从2013年起,我省将对国家助学贷款违约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各高校、市(州)、县在实现“应贷尽贷”基础上,重点加强贷后管理、本息回收工作,力争做到“应还尽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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