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南浔区“四项联合”做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合作机制
来源:优易学  2013-7-14 17:44:28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联合开展学校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工作。结合学校晨检制度,在学校和疾控机构之间探索建立学生症状监测、因病缺课信息实时报告系统,做到防控关口前移。区疾控中心负责信息汇总、预警分析和系统的技术支持,并向区卫生、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情况。逐步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直报系统,以设有卫生室的学校为重点,两部门共同筹建学校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学校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配备、电脑和网线等硬件配置。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软件的安装、人员培训和日常指导工作。
    联合建立学校卫生应急信息报告和通报制度。区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所发生的应急信息,根据事件分级要求在24小时内及时相互通报,待卫生部门调查核实后,分别按程序上报相关上级部门。区疾控中心定期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每月或每季度向区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进行通报,双方共同研究提出相应防控措施。
    联合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区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应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处置。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处置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及时派出疾控、卫生监督、医疗等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提出各项控制措施。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学校范围内的控制措施。学校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其他突发事件时,区卫生行政部门要负责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援工作。区卫生、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每年举行一次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锻炼和提高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协同作战能力。
    联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督导检查。区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防控督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卫生隐患,积极探索学校卫生安全评价体系,创新学校卫生监管模式,提升学校卫生监管水平。区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制定督查方案,定期和不定期联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督查,督查工作原则上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双方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督查频率,发生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双方应对防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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