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工作新闻通气会召开
来源:优易学  2013-7-14 17:44:15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6月14日上午,省教育厅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我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工作情况。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吴永良等出席通气会。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30多家省内外媒体参加。据悉,去年我省共有45个县(市、区)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其中35个县(市、区)通过省级督导评估。近期国家教育督导团将组织专家对我省报请认定的县(市、区)进行严格的督导检查。
    要求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要达到哪些条件?评估要求,必须强化落实政府责任,把区域内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规定要求和校际之间的均衡程度作为评估的必备条件,还要重视民众的意见,通过对区域常住人口0.15%的调查样本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人民群众对政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工作的满意度。
    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我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做法,一是政府重视,成效明显;二是加大投入,促进均衡;三是对口支援,共同发展;四是积极作为,保障弱势;五是加大培训,提升能力;六是创新机制,促进交流;七是关注热点,规范办学。
    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后,省教育厅将积极指导、帮助、督促还未达到认定要求的县(市、区)尽快达到标准要求;开展对所有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程度的监测,进一步推进均衡发展;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促进教师交流,努力提高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师资水平;采取措施,促进县(市、区)之间的义务教育均衡。
    据了解,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工作,是国家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一项重要的教育制度安排,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具有重要意义。2011年,我省确认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年,我省根据教育部建立的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复核、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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