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创新高地和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11:3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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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创新高地和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和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创新高地建设的通知》(教高[2007]1号、冀教高[2007]28号、31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2008年继续在全省普通本科院校中开展以品牌特色专业建设为核心的本科教育创新高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范围、数额1、遴选范围为装备制造教育创新高地等32个本科教育创新高地(见附件1)2、遴选数额 2008年,遴选建设30个高地和60个左右的品牌特色专业。并在省品牌特色专业中遴选推荐申报国家第三批特色专业点建设。二、申报要求1、各校在充分论证、评审遴选的基础上,向省教育厅提出立项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河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创新高地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学校申报数额原则上不超过4个。2007年被确定为省品牌特色专业申报国家特色专业的,需填写《河北省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书》(见附件3)。请各校于6月17日前,将以上申报材料1式12份和学校申请报告1式2份,报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高明,联系电话及传真:0311-87081281,E-mail:hbsgjc@163.com。2、2008年经评审推荐申报国家第三批特色专业的,请于6月25日前将《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任务书》(任务书可从http://tszy.zlgc.edu.cn或http://tszy.zlgc.org下载)1式4份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hbsgjc@163.com。三、其它事宜仍按照冀教高[2007]31号文件执行。本科教育创新高地建设,是我省高校质量工程中具有全局性、示范性、引导性的重要项目。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谋划,精心组织,保障投入。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广泛参与到教育高地建设中。要以高地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学校专业发展定位,优化专业布局结构,推动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建设,强化管理,提高整体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附件1、河北省本科教育创新高地建设遴选范围 附件2、河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创新高地建设项目申请书 附件3、河北省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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