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足部分家长、学生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日前,石家庄市通过恢复公办学校性质、依法规范为民办学校等措施对市区13所“国有民助”学校进行规范。 恢复公办性质的7所学校招生执行的是划片招生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依法规范为民办学校的两所改制学校分别是河北省外国语学校(原43中)和河北省新世纪学校(依托市42中)。两校招生工作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不允许在农村县(市)区招生,以京广铁路为界,石家庄外国语学校招京广线以东的市区学生;新世纪实验中学招京广线以西的市区学生。根据规定,依法规范为民办学校后的改制学校必须与原依托学校脱钩,彻底实现独立的事业法人、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的财务管理、独立的教育教学。(石家庄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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