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措2.8亿元资金免除学杂费 全省83万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子受益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11:36:12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从今年春季学期起,我省就开始实施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工作。目前,共筹措资金2.8亿元,免除83万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的学杂费。同时,对5.3万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等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我省在全国是实施此项工作较早的省份之一。免除学杂费所需资金除中央承担50%外,地方承担部分实行“以市为主,省适当补助”的原则,省级补助资金由省根据城市区上一学年度在校生人数和市级财力状况逐年核定。近三年平均人均可用财力在全省排名前4位的市(今年为石家庄市、唐山市、秦皇岛市、廊坊市),省级分担比例为20%;排名后3位的市(今年为张家口市、邢台市、衡水市),省级分担比例为40%;其他市(今年为邯郸市、保定市、沧州市、承德市),省级分担比例为30%。其余部分由市、区分担,市、区分担比例由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由省级集中采购,免费发放;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标准和所需资金由各市统筹确定安排。    此次免除学杂费的范围是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主要包括特教学校、完全中学的初中部分。学杂费免除后,学校不得再以其他名目向学生收取涉及杂费的任何费用。继续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等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确需寄宿的贫困学生补助生活费。免除学杂费对学校的补助标准按照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中杂费标准执行,即小学年生均255元,初中年生均330元。    学杂费全部免除后,为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就学问题,我省要求各市要将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免除学杂费并取消借读费。并暂按当地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实际接收人数,对接收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足额拨付公用经费。另外,为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还要求所有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恢复公办性质的学校招收新生时,要执行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政策;对原来按照改制学校政策招收的学生,可执行原收费政策直至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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