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000万中小学生将享受校方责任保险 保险费不向学生收取 在学校公用经费中支付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11:35:29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自本学期起,我省将在中小学开始全面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制度。今后在我省中小学校园内学校组织活动中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将由保险公司来替学校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此政策将使我省1000万余学生得到保险保障。    据介绍,此次推行的校方责任保险涵盖我省范围内全部国家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校方责任保险费不得向学生收取,而是在学校公用经费中支付,保费每生每年不超过5元。    校方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包括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依法应当由校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校方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包括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依法应当由校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目前我省校方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赔偿限额等都还没有最终敲定,具体方案将在月内制定完毕。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河北保监局根据我省学校经济负担能力、责任范围、赔偿范围、保费水平等因素,结合各地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合理制定赔偿限额,有效转移学校的经济责任风险。    我省校方责任保险实行省级统一管理,通过政府采购合理选择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服务公司,实施全省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统一投保,充分发挥规模采购和集团客户的优势。保险监管部门将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保险公司科学评估风险,不断完善校方责任保险的产品体系。同时加强对经营校方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市场行为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不依法及时理赔的保险公司。(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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