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有标准 每学期最少4节“安全课”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11:35:19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近日,省教育厅出台文件,对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提出明确标准,要求各学校每学期至少要安排4课时安全教育课堂教学。    省教育厅要求,各学校要采取专门课程与在其他学科教学中渗透相结合;课堂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知识教育与强化管理、培养习惯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统一要求与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相结合的方法深入开展安全教育。采取课堂教育为主,其他教育形式为辅的原则进行,做到“计划、课时、师资、读本、考核”五落实。    省教育厅还特别强调,学校每学期至少要安排4课时课堂教学,确保完成规定的教育内容,并安排必要时间,开展自救自护逃生实践演练活动。学校应当在核实编制标准范围内,积极配备公共安全教育专兼职教师。要把开展安全教育情况纳入学校考核、教师考核内容。学校应聘请司法、公安等有关机关、团体的专业人士对学生进行法制、治安防范、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疾病防控等安全教育讲座,每学期不少于两次。此外,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学期开课的第一周为公共安全教育周。在安全教育日、公共安全教育周期间和节假日前,学校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根据季节性多发安全事故情况对学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思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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