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首次开始网上报名了,网址:http://dv.dhbc.net/ 一、 网上报名时间: 11月15日至11月30日。 二、 考试时间: 教育学: 3月14日上午 8:30--10:00 教育心理学 3月14日上午 10:30--12:00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有教育教学能力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教师资格。 四、考试形式及作弊处理办法: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每科试卷满分100分。每年考试一次,每年三月第二个周六举行。考试分中等(含中学)学校和高等学校两个层次进行,高等学校起始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中等学校起始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实施,省、市、县三级"两学"考试机构分工负责共同承担。 单科考试成绩60分为及格,两门考试均及格者,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核发《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单科及格发单科成绩单。本次考试不及格的科目,可随下一次考试报名补考,补考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经补考仍不及格的,单科成绩作废,再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应当重新参加全部课程考试;考试作弊者,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已经取得教师资格,按骗取教师资格论处,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有效期5年,5年内没有取得教师资格的,应重新参加考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 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浏览报名注意事项,按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以及报考所在教育局的要求报名。 2、 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 1、时间:12月12至18日,逾期不再办理。 2、地点:考生持本人18位号码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网上报名序号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局确认。 3、考生按规定缴纳考试费及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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