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31个县(市、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11:31:45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近日,经省政府批准,我省首批认定31个县(市、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在“普九”实现不断巩固提高的同时,我省把普及高中段教育列为教育发展的重点工作。早在2005年,省委、省政府就提出了普及高中段教育的要求,为了指导全省普及高中段教育工作健康开展,统一普及标准,我省在2008年就制定了《河北省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实施办法》,对地方“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各项指标做出了量化规定。该实施办法从普及程度、师资水平、办学条件、教育经费、领导与管理、教育质量等六个方面对“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做出详细规定。如办法中规定: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的县(市、区)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必须大体相当、普通高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9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和专业课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85 %以上,专业课教师双师型师资达30%左右,高中阶段教育的各类学校,在校园占地,校舍建筑面积,各类功能室配备,常规教学仪器、器材、现代教育技术、图书装备等方面,按相应的类别分别达到省市级示范性高中、标准化高中、合格高中,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合格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技工学校等相应的办学条件要求。        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的评估有力地促进了全省高中段教育的普及,各市县党委、政府把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其作为重点工作和经常性工作来抓,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如欠发达的张家口市近三年用于高中段改善办学条件的投入达10亿元。武安市(县级市)三年投入6亿多元。学校的办学水平迅速提高,据对首批通过评估的31个县统计,公办高中普遍实现了信息化;公办普通高中学历达标率达96.23%;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达标率达86.26%,其中“双师型”教师达56.04%,毕业生“双证书”持有率达94%,就业率达98%。(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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