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规定,将在全市设置专职心理教师岗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可按“教育心理学”学科申报相应层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目前,石家庄市已有近百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但在石家庄市中小学教师编制中并未正式设此岗位。心理健康教师在评职称时也无专门参评序列。意见要求,到2011年底石家庄市中小学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达到1800人,师生比达到1:800;到2013年底,石市超千人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师生比达到1:600;到2015年底,石市中小学校按照师生比1:1000标准配齐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达到500人,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达到3000人,师生比达到1:500。(石家庄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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